添加日期:2018年1月24日 阅读:1492
1月19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情况清理整顿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对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及管理情况的清理整顿。
整顿的原因则是有人通过伪造《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性文件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骗购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等第二类精神药品案件,严重扰乱了精神药品经营秩序,导致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通知》显示,从即日起至2018年1月22日,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对2014年以来所有第二类精神药品购买方资质的真实性开展自查,仔细核对确认并留存相关记录,未经资质真实性核对确认的,不得与其进行新的经营活动。同时填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2014年以来第二类精神药品购买方资质真实性自查表》、《药品生产企业2014年至今第二类精神药品(单方制剂)生产、销售调查表》(见附件2、3、4),自查情况于2018年1月23日前报所在市(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30日,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对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对未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018年1月31日前将所属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查和核查情况汇总报省局。
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10日,针对各地清理整顿开展情况及核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督查,并对结果予以通报。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